据悉,今年全区确定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6.3488万套,截至11月,全区棚改货币化安置套数占棚改总任务的47.7%。其中,吴忠市、贺兰县、宁东、盐池县等11个市县和单位100%实行了棚改货币化安置。
今年自治区首次将城镇棚户区改造纳入财政支持范围,共安排补助资金2.5346亿元。截至11月,全区共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到位资金26.8002 亿元。各市县还积极争取农发行、国开行的棚改融资贷款,目前有14个市县棚改项目获得农发行贷款审批授信,4个市县棚改项目获得国开行贷款审批授信。
据自治区住建厅住房保障处负责人介绍,明年我区将继续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,持续消化库存商品住房。